亿万富翁盖茨和巴菲特热心慈善,他们号召各国富豪捐出自己的一半财富做慈善事业时,慈善似乎就不再是一种简单的捐献。随后企业家陈光标指出,当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,能够把财富归还世界,是一种高尚和伟大。”所以,“在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,将不是捐出一半财富,而是向慈善机构捐出自己的全部财产。”
慈善事业在富豪的光环效应下被推上了一个新台阶。但是换一个角度,企业家在作出义举前,为何一定要写上一封《巴菲特先生,我要裸捐!》的公开信?一定要将慈善与股神挂钩?我们的企业家应以谁的名义“慈善”?盛世德才提问:请问您有怎样的见解呢? 欢迎大家参与讨论! |